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院本部机房维保项目二次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编号:GSSKFZX YNZB(2022)09
二、磋商内容: 院本部机房维保(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36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书面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及“信用 甘肃”网站( 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市有常驻的服务机构与备品备件库房,可及时提供维护所需的相应备件,提供相关证明。
5、供应商可提供维保设备(精密空调、动环监控、UPS、蓄电池)的临时应急代用设备,提供相关应急代用设备资料证明。
6、供应商具备机房设备维保能力,提供机房设备维保业绩证明。
7、供应商用于本项目的维护人员不少于4人,需具备相应认证的维护资格,提供电工、焊工、空调制冷等相关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投标时提交的全部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这些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止,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到17:00(除节假日)
地点: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办 0931-7849112
联系人:季月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竞争性磋商时间、地点:2022年6月20日9:00时
甘肃省康复中心十三楼小会议室
甘肃省康复中心采购办
2022年6月6日